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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三期万利宝-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赎回公告


尊敬的客户:

2012年第三期万利宝-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2年2月7日成立,产品期限为3年(根据产品说明书可延长),每隔1年可提前赎回。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31日为本理财产品第二次发行的理财资金的第二个赎回开放期,客户可在此期间申请提前赎回。现将赎回安排相关信息作如下说明:

募集期次 第二个 收益 第二个 收益 客户实际 收益分配日 赎回开放起始日 赎回开放终止日 赎回资金到帐日
计算起始日 计算终止日 年化收益率
第二次 2013年2月24日 2014年2月24日 6.50% 2014年1月14日 2014年1月24日 2014年1月31日 2014年2月24日

注:

1、本理财产品仅限工作日可赎回,客户应于赎回开放期内营业时间至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理财产品赎回业务。

2、赎回方式及赎回费用: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无赎回费。

3、2014年1月14日已成功分配投资收益。如客户申请赎回本理财产品,本阶段收益分配日至本阶段赎回资金到账日期间的理财收益及本金一并于赎回资金到账日结清(按年化6.5%计算)。

4、赎回资金到账日原则上为2014年2月24日,如遇节假日或出现理财产品协议书上所述的大额赎回情形可顺延。

5、若客户未在赎回期内赎回本产品,则本产品自动存续。下一投资阶段的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为6.6%(具体信息请查看本理财产品2014年1月13日公布的信息披露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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