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期万利宝-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赎回公告
(2013年3月)
尊敬的客户:
2012年第三期万利宝-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第四次发行)于2012年4月10日成立,产品期限为3年,每隔1年可提前赎回。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3月15日为本理财产品第四次发行的理财资金的第一个赎回开放期,客户可在此期间申请提前赎回。现将赎回安排相关信息作如下说明:
发行期次 | 起息日 | 首个收益分配日 | 首个赎回开放期 | 首个赎回资金到账日 | 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 |
第四次发行 | 2012年4月10日 | 2013年2月28日 | 2013年3月8日 至 2013年3月15日 | 2013年4月10日 | 7.0% |
备注:
1、本理财产品仅限工作日可赎回,客户应于赎回开放期内营业时间至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理财产品赎回业务。
2、赎回方式及赎回费用: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无赎回费。
3、赎回收益的计算:本理财产品第四次发行的理财资金截至首个收益分配日2013年2月28日(不含)期间的收益已于2013年2月28日分配。针对申请赎回的客户,赎回收益(即首个收益分配日2013年2月28日至首个赎回资金到账日2013年4月10日(不含)期间的收益)按年化7.0%计算。
4、赎回资金到账日原则上为2013年4月10日,如遇节假日或出现理财产品协议书上所述的大额赎回情形的可顺延。
5、若客户未在赎回期内赎回本产品,则本产品自动存续。下一投资阶段的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为6.5%(具体信息请查看本理财产品2013年2月26日公布的信息披露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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