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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一、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已成立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6号)第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理财”),已于2019年12月正式成立。兴银理财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更是兴业银行旗下专业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理财业务、发行资产管理产品/理财产品的持牌金融机构。兴银理财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主要业务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二、理财产品管理人的变更

出于专业分工的考虑,部分存续理财产品的管理人正式将由兴业银行变更为兴银理财。兴业银行发行的如下理财产品(详见附件1:理财产品清单)将于【2022】年【8】月【25】日正式移交由兴银理财管理,移交理财产品所对应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项下,兴业银行作为产品管理人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自移交当日自动、全部转由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理财产品管理人相应变更为兴银理财。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将于移交当日同步更新,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管理人、代销机构、代销风险、关联方、产品销售起点及估值方式等。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内容将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执行。产品管理人变更后,您可继续按照更新后的理财销售文件的约定,享有相关投资者权利。

兴银理财将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理财产品划转信息,移交后的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募集起始日期、募集结束日期、产品起始日期将变更为移交当日,但产品的存续期限不受该等变更影响。兴银理财提供管理人变更前后的产品登记编码对应关系以便于投资者查询(详见附件1:理财产品清单)。

三、特别说明

兴银理财作为兴业银行100%控股的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理财业务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将承接兴业银行原从事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运作相关的专业人员,该等变更不会造成管理人经验、技能等的减弱,也不会因管理人的变更给理财产品的收益表现带来负面影响。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持续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如您对产品管理人变更有疑问可向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1:理财产品清单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理财产品清单

编号 产品代码 理财产品名称 变更前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变更后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1 9K218052 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稳利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B款 C1030918001230 Z70020200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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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销售代码及销售名称 9K121102 聚利2021年第2期A(合格投资者名单销售)
9K121202 聚利2021年第2期B(合格投资者名单销售)
3 97120010 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2020年第10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C1030920A000136 Z7002022A0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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